客货运驾驶人一入“黑名单”企业就解雇
昨日,记者从中山交警部门获悉,中山交警与交通部门将联合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,加强从业条件审核与培训考试,并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、交通违法信息、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,设立驾驶人“黑名单”信息库,对进入“黑名单”的驾驶员,将通报运输企业解雇。
半年发生2宗较大
责任事故停业整顿
根据7月下旬出台的《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》要求,中山市交通部门将严禁客运车辆、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,并将诚信考核结果与客运线路招投标、运力投放以及保险费率、银行信贷等挂钩,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。
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2宗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,交警、交通等部门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;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,准予恢复运营,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,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。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,依法依规予以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交警、交通部门联设
驾驶人“黑名单”库
在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方面,交警、交通部门将联合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,加强从业条件审核与培训考试,并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、交通违法信息、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,加快推进信息查询平台建设,设立驾驶人“黑名单”信息库。
同时加强对长期在本地经营的异地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,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,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,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、超员20%以上、超速50%(高速公路超速20%)以上,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,将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。